一、部门职责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畜牧业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拟订全市草畜产业、渔业、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。
2.指导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、产业基地建设、畜牧业项目立项、论证、申报,加快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,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。
3.负责全市动物饲养、屠宰以及动物产品的检疫、动物卫生监督、动物诊疗、疫病防治及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、乡村兽医、兽药药政与种畜禽、渔政管理工作。
4.依法开展草种、种畜禽、兽药、饲料、饲料添加剂的许可,畜禽、乳品及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。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检查。
5.参与制定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。
6.负责辖区内设立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检查及动物检疫证、章、标识、标志管理。
7.负责畜牧渔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技术推广、职称评审工作,组织引进推广畜牧渔业新技术、新品种。
8.负责二级良种畜禽繁育场的建立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,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管理。
9.制定并指导实施人工种草和牧草种子繁育基地建设。
10.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、水产种质资源和苗种管理。
二、机构设置情况
张掖市畜牧兽医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和局属2个预算单位。具体如下:
市畜牧兽医局机关内设6个科室,办公室、畜牧渔业科、兽医科、检疫监督科、饲草饲料与废弃物利用科、计划财务科,编制18人,实有人员19人,其中领导9人,干部10人。
新成立张掖市家畜繁育改良工作站(编制6人,实有5人),张掖市饲料技术推广站(编制5人,实有5人)。因财务不独立,经费与局机关一起核算。
三、部门收支总体情况
(一)收入预算情况
2023年收入预算496.14万元,比2022年增加27.85万元,提高5.94%,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、社会保障缴费比例提高,导致年收入预算增加。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6.14万元,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。
(二)支出预算情况
2023年支出预算496.14万元,比2022年增加27.85万元,提高5.94%,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、社会保障缴费比例提高,导致年收入预算增加。其中: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496.14万元,包括(按本单位各项经费支出科目列示):
1.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.52万元;
2.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(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)39.71万元;
3.卫生健康支出33.84万元;
4.住房保障支出(住房公积金)28.06万元。
四、一般公共预算情况
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6.14万元,具体安排情况如下:
(一)基本支出
2023年基本支出496.14万元,比2022年增加27.85万元,提高5.94%,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、社会保障缴费比例提高,导致年收入预算增加。
(二)项目支出
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。
五、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
1.因公出国(境)费、车辆购置费,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,根据部门实际情况,经市政府同意,按程序拨付部门单位使用。
2.公务接待费5万元。较2022年持平。预计接待25批次,220人次。
3.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。公务用车辆保有量0辆
4.培训费0.17万元,较2022年减少0.12万元。
5.会议费0.40万元,较2022年持平。
6.机关运行费30.40万元,较2022年增加1.41万元,增长4.86%。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数量较上年增加,机关运行费增加。
六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
1.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
2023年预算,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,相关表格为空表,2023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。
2.非税收入情况
2023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,2023年根据行政处罚和房屋租赁实际收入全额上缴。
3.政府采购情况
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.5万元,其中: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(办公用品1.5万元、办公耗材1.5万元、办公家具4万元),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,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.5万元(印刷费2万元、档案整理费2万元、车辆租赁1万元、法律顾问费2万元、信息宣传费4.5万元)。
4.国有资产占用情况
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90.32万元,其中:办公用房1718.52平方米;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,价值0万元;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(套)。
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万元,主要包括:办公桌、办公椅、办公座机等办公设备。
5.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
2023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,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6.14万元。其中:组织自评项目1个,涉及496.14万元,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%。
七、名词解释
财政拨款收入: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。
一般公共服务: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、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。
社会保障和就业:指市政府办公室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。
住房保障支出: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。
住房公积金: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,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。
基本支出: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工资福利支出: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,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。
商品和服务支出: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(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、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,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、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)。
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: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。
三公经费: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(境)费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。
机关运行经费:为保障行政单位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八、附表
1.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
2.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
3.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
4.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
5.财政拨款支出表
6.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
7.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
8.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安排情况表
9.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
10.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
11.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
12.2023年部门(单位)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
版权所有: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陇ICP备13000766号-2
甘公网安备 62070202000150号 网站标识码 6207000021
主办单位: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:张掖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