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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为打破行政区划界限,创新跨区域合作模式,探索政府引导、企业参与、优势互补、园区共建、利益共享的“飞地经济”合作模式,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项目合理布局,推动全市产业集聚发展,经济总量快速提升,特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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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把握“三新一高”发展要求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“一屏四城五区”发展定位,立足实现“两个突破、两个高于、三个大幅提升”奋斗目标,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,优化区域之间资源配置,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,完善发展成果分享机制,促进要素自由有序流动。通过建立“飞地经济”合作机制,创新跨区域合作模式,推动形成优势互补、协同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,助推全市工业经济实现突破发展。
(二)基本原则
1.政府引导,市场运作。加强统筹协调,健全议事协调机制,强化跨区域政策衔接,提高公共服务质量,引导各地园区、企业强化合作共建,着力提升产业园区开发建设、项目招引的质量和水平。
2.优势互补,合作共赢。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,促进土地、技术、资金、管理等各类要素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,引导各方共同参与产业园区建设、运营管理和项目的定向招引推介。
3.平等协商,权责一致。从合作大局和长远发展出发,强化合作发展理念,创新“飞地经济”合作机制,建立利益共享机制,促进合作双方良性互动、互利共赢。
二、主要措施
(一)明确适用范围
“飞地经济”是指打破行政区划界限,建立经济指标分享和税收分成等合作机制,把不宜在原区域(项目引进方,飞出地)落地发展的项目转移到承接区域(项目承接地,飞入地)的经济合作模式。
(二)建立准入条件
1.“飞地经济”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鼓励引进综合能源、新材料、农畜产品精深加工、精细化工、智能制造和数据信息“六个百亿级”产业方面的项目,严格限制引进产能过剩及“两高”项目。
2.“飞地经济”项目应符合张掖经开区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,符合飞入园区功能定位及项目准入条件。
(三)创建合作机制
1.“飞地经济”合作方共同研究商定项目规划建设、运营管理、利益分配等事项,签订合作协议,做到分工明确、权责对等、共建共享。
2.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“飞地经济”合作,合作方共同探索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等模式,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园区开发建设、运营管理和项目招引落户。
3.合作方建立常态化的议事协调机制,加强在产业发展、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对接,及时研究解决园区建设、项目引进和运营管理中的问题。
(四)界定双方权责
1.职责划分。“项目引进方——飞出地”职责:按照飞入园区准入条件,负责项目前期考察、洽谈、引进等工作;负责协调项目签约,解决项目落地前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;对飞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。“项目承接地——飞入地”职责:负责飞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;负责项目备案、用地、规划、建设等手续办理,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;负责协调兑现招商引资政策,协助企业争取国家、省、市出台的鼓励扶持政策。
2.利益分成和责任
(1)财税收入分成。本着优势互补、园区共建、利益共享原则,对飞入项目所产生的税收进行分成,其中项目建设、土地使用等缴纳的税款由飞入园区税务机关负责征管,按属地原则就地缴库,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全部留存项目承接地;市级以下税收留成部分由“项目引进方——飞出地”和“项目承接地——飞入地”按比例分成。项目产生的税收承接地留成部分,扣除给予该项目优惠政策补助金额、留抵退税等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资金后,原则上自企业投产之日起前3年由项目引进方和承接地按6:4比例分享,从第4年开始至第10年由项目引进方和承接地按4:6比例分享;项目产生的税收10年后全部计入“项目承接地”,“项目引进方”不再参与分成。重大项目可“一事一议”商定税收分成比例及分成年限。
(2)落实属地责任。飞入园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负责园区土地供应、应急管理、生态环境、社会治理、文明创建等工作。
三、政策支持
(一)资金政策支持。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债券资金、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和省级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、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支持“飞地经济”发展。
(二)财政政策支持。利益分享期内,落户张掖经开区的项目,按照《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及产业发展扶持优惠办法》予以扶持奖励。
(三)用地政策支持。“飞地经济”项目,优先保障用地需求,实行“标准地”供地,也可推行长期租赁、先租后让、租让结合等供地模式。
(四)服务政策支持。“飞地经济”项目备案、环评、安评、建设施工等手续办理,由承接地主管部门履行审批职能,实行承诺制审批。
(五)基础设施支持。“飞地经济”项目涉及的道路、电力、通讯、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由经开区和各县区政府予以优先规划、集中配套、全面保障。
四、保障措施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由经开区经济发展局统筹协调落实“飞地经济”发展,具体负责“飞地经济”推进落实和日常调度等工作,各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各行业领域工作。
(二)加强配合协作。张掖经开区各部门要加强合作,密切协作,细化具体任务,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指导及服务,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,推进“飞地经济”高质量发展。牢固树立“一盘棋”的思想,加强对工作的指导,建立完善“项目管家”服务机制,为项目落地、建设、运营提供全方位、全过程优质高效服务。
(三)严格督促检查。纪检监察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,对在项目协调推进过程中推诿扯皮、推进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。要加大对发展“飞地经济”先进典型的对外宣传,不断放大合作典型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,大力营造“飞地经济”发展的浓厚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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